2008年2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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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:用“限制出境”执结难案
任硌

    四川省阆中市人民法院近日启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,利用“限制出境”措施,执结了一起5年执行无果的难案。
    对阆中市金地建筑开发公司诉孙华隆合资建房纠纷一案,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由孙华隆返还金地公司住房一套。判决生效后,金地公司申请执行。执行中查明,被执行人孙华隆在诉讼中已将应交付的房屋出售给他人。孙华隆长期随其定居香港之女居住,很少回阆中,致使该案长期不能执结,一拖就是5年。阆中市法院遂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,要求暂停给孙华隆办理出境手续。2007年12月底,孙华隆回阆中探亲后准备出境,被公安局告知出境手续已被法院要求暂停办理。因出境无望,孙华隆遂主动到法院找到执行人员要求履行义务。近日,孙华隆已将应付金地公司的赔偿款如数交到法院,此案得以圆满执结。